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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仟源医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6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同时
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子公司之外的担保情形。

    二、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娄祝坤先生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
关规定,具备担任独立董事所具有的独立性和履职能力,娄祝坤先生已取得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未发现娄祝坤先生有《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公司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均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补选娄祝坤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杭州仟源保灵药业有限
公司年产3亿片药品固体制剂生产线技改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子公司对上市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全资子公司杭州保灵集团有限公司、孙公司杭州仟源保
灵药业有限公司以及公司董事长黄乐群为公司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符合
公司的整体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本次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况。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为杭州仟源保灵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担保有助于解决仟源保灵的经营资金需求,公
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仟源保灵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项担保内容及决策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次页为签署页)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山 西 仟 源 医 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关 于 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佟成生                      高   昊                     居   韬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