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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仟源医药: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居韬)2023-04-25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 独 立 董 事 述 职 报 告
                            (居韬)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从维护全
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忠实、认真、勤勉地履地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召开
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对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的作用,积极参与公司董事
会的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列席情况
                                                     是否连续两
应参加董事   现场参会   通讯表决   委托出席   缺席                           列席
                                                     次未亲自出   召开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参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9           0          9          0        0        否           2        1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提交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
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2年度本人审阅的公司董事会各项
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其他独立
 董事一起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具体如下:
     1、2022年1月29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
 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部分内容调整、对再次更新
 《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以及对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聘请专项审计会计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2 月 18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对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 年 3 月 4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本人对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
的股份认购协议、更新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更新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创业板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 年 4 月 28 日,本人先对拟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独立董事事
前认可意见;并分别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的 2021 年度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利润分配预案、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 年 6 月 2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对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2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对 2022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补选独立董事、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子公司对上市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为杭州仟源保灵药业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第四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创新与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专门委员
会任职期间内,本人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主持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
据公司实际情况,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其综合素质、任职
资格等进行综合考评;并对公司补选独立董事的聘任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充分
发挥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
益。
    2、本人作为创新与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创新与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充分行使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与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公司
发展情况,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合理建议,认真履行了创新与战
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
式,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并通过电话、电
子邮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
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层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积极与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时刻关注公司
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
提出建议,通过独立、客观的专业判断,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开展信
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了信息披露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2、深入了解公司日常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状况。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
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
况及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
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
决权。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始终积极学习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的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
各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
    2022年度,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23年度,本人将继续忠实地
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认真、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
项的决策,并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的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提供好的参考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
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 居韬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