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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山药业: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2014-04-01  

						证券代码:300255             证券简称:常山药业          公告编号:2014-11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14 年 3 月 31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新厂办公楼四层 401 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于 2014 年 3 月 14 日以邮件或直接送达的方式确保每一位监事收到本次会
议通知。会议应表决监事共 3 人,实际表决监事 3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会议。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林深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财务数据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2013
年度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三、审议《关于<2013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0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201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
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
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1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3 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
关公告,年报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


    四、审议《关于<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13 年度实现净利润 115,182,918.60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2,000,388.75 元,2013 年度公司
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03,182,529.8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00,907,616.27
元,扣除 2013 年度已经实施的利润分配 18,841,870 元,2013 年度末累计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 285,248,276.12 元。2013 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 2014 年经营计划和对资金需求情况,考虑到
公司正处于快速扩张期,为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拓和长远发展,满足公司日常资
金需求,使公司价值能够更加公允、客观的体现,同时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保障,
从长远回报投资者角度考虑,公司拟定的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
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同意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
喜专审字【2014】第 0115 号)。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


    六、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汇总表》真实、完整,2013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
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中喜专审字【2014】第 0116 号)。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七、审议《关于<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
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
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
供保证。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


    八、审议《关于续聘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坚持独立、客
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圆
满完成了公司 2013 年度审计工作。我们同意公司 2014 年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

金中的人民币 2,926.1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
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现金分红政策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
河北证监局《关于印发2014年河北辖区上市公司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冀证监
发[2014]31号)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
意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现金分红政策

    表决结果: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
    《章程修订案》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