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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山药业: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4-04-01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中喜专审字【2014】第 0115 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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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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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 喜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HONGXI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喜专审字[2014]第0115号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
山药业”)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1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常山药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常山药业201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与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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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常山药业编制的《关于201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常山药业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情况。

      四、报告使用范围说明

      本报告仅供常山药业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常山药业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
披露。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英伟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艳丽




                     中国北京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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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
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将 201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89 号《关于核准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 2,7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 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6,000,000.00 元。截至 2011 年 8 月 11 日止,扣
除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 58,738,9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97,261,10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喜验字【2011】第
01045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 2013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金额                                                     756,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58,738,900.00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97,261,100.00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373,839,982.63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64,000,000.00
   募集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
   超募资金用于支付收购常州泰康制药有限公司股权                     70,907,679.7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0,961,578.15
                         项   目                                金     额
应结余额                                                              159,475,015.82
实际余额                                                              159,475,015.8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审批制度,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
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民生银
行石家庄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协议规
定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存款类型     年末余额

                                   131080130018150042685     活期      18,999,900.1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131080130608510001925     定期     100,00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             1001014210014713          活期      37,183,809.2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572050100100015370        活期       3,291,306.40
            合 计                                                     159,475,015.82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

    (二) 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1 年 09 月 0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3,000 万元永久补
充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流动资金。

    201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3,400 万元永久
补充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流动资金。

    2012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超募资金购
买常州诺金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常州泰康制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7,922.85 万元收购常州泰康制药有限公司 74.18%股权。截止至 2013 年 3 月 31 日共向
常州诺金投资有限公司支付 70,907,679.70 元,剩余股权受让款尚未支付。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3 年度,本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1 号—超募资金使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和本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情况。


    附:《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9,726.11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457.3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384.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投资                      本报告                  项目可行性是
                             是否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报告期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预计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进度(%)(3)=                      期实现                  否发生重大变
                             目(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用状态日期                    效益
                                                                                                    (2)/(1)                        的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肝素系列产品产业化                否          50,000.00    50,000.00   22,874.57    35,068.31        70.14% 2014 年 12 月 31 日         0     不适用       否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2,626.35     2,626.35    1,582.79     2,315.69        88.17% 2014 年 4 月 30 日          0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2,626.35    52,626.35   24,457.36    37,384.00                                           0
超募资金投向

       收购泰康制药项目            否          7,922.85     7,883.05                 7,090.77        89.95%                        721.82       否              否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6,400        6,400                 6,400.00       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4,322.85    14,283.05                13,490.77                                      721.82
合计                                          66,949.20    66,909.40   24,457.36    50,874.77                                      721.82
                                   经 2012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因实际经营
                               需要进行了延期,其中“精制肝素原料药产能扩大项目”和“低分子量肝素原料药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较原计划上市时

                               间推后,将其延期至 2013 年 8 月;“低分子量肝素注射液产能扩大项目”因公司提高建设标准,计划建造一个符合 SFDA(中国)、FDA(美国)和
                               CGMP(欧盟)的认证要求生产车间,同时公司在老厂区对低分子量肝素注射液生产车间及时进行了改造,扩大了产能,暂时解决了短期供需矛盾,

                               因此将其推迟到 2014 年底。
                                   经 2013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因实际经营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需要进行了延期,其中“精制肝素原料药产能扩大项目”和“低分子量肝素原料药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因公司通过美国 FDA 认证后,加强了美国市场的
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开发,公司的生产线在原来设计的基础上再分出一条专用生产线,该生产线将全部使用从美国进口的完全可追踪性的粗品肝素作为起始原料,用于

                               生产出口到美国市场的肝素产品,因此需要对募投项目生产车间进行重新设计和改造,此外项目建设完成后还需经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
                               进行新版 GMP 检查认证,因此将上述项目推迟至 2014 年 4 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常山凯捷健的研发药品临床用药将在研发中心的研发楼中

                               进行生产,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了调整,增添了设备,同时对这些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同时由于肝素系列产业化项目的延期,公司尚不能整体搬至新
                               厂区,对应研发工作无法全面有效开展,为保证研发与生产的同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故推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到 2014 年 4 月。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泰康制药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是由于广东天普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转让的低分子量肝素钙注射液药品注册批件未
                               能在预定时间内完成转移工作,该产品一直未能上市销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
                               适用
                               公司超募资金共 17,099.76 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 2011 年 9 月 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该募集资金 3,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201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超
展情况                         募资金 3,400 万元永久补充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流动资金。
                               经 2012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超募资金购买常州诺金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常州泰康制药有限公司股权》的
                               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7,922.85 万元收购常州泰康制药有限公司 74.18%股权。截止至 2013 年 03 月 31 日共向常州诺金投资有限公司支付
                               7,090.77 万元,还剩 10%股权受让款未支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2011 年 9 月 8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换情况                         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84.43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适用
                                   经 2012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到 2012 年 9 月 13 日已经足
                               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 2012 年 9 月 13 日相关公告。
                                   经 2012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到 2013 年 3 月 11 日已经
金情况                         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 2013 年 3 月 11 日相关公告。
                                   经 2013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详见 2013 年 3 月 13 日相关公告。
                               2013 年 9 月 12 日该笔资金已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 2013 年 9 月 12 日相关公告。
                                   2013 年 9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
                               民币 5,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详见 2013 年 9 月 16 日公告。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不适用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将以超募资金收购泰康制药项目的投资金额由 7,922.85 万元调整为 7,883.05 万元,是由于 2012 年江苏子公司在过渡期间发生 79.60 万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元亏损,根据收购时股权转让合同,在此期间发生的亏损由诺金投资和常山药业分别承担二分之一,因此常山药业收到诺金投资退回收购款项 39.80
题或其他情况
                               万元。经与保荐机构和 2012 年度审计机构沟通,将该项目投资金额调整为 7,883.05 万元,退回款项已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