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药业: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015-03-24
证券代码:300255 证券简称:常山药业 公告编号:2015-9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新厂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12 日以邮件或直接送达的方式确保每一位监事收到本次会议通知。会议应
表决监事共 3 人,实际表决监事 3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监
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林深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财务数据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2014
年度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三、审议《关于<201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0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 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
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
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
的行为。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1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
相关公告,年报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
四、审议《关于<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良好发展前景,为回报股东,公司控股股东、董
事长高树华提议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188,418,7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15 股,合计转增股本
282,628,050 股;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188,418,7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8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16,015,589.5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监事会认为: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并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控
股股东、董事长高树华提出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定规定使用
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
六、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汇总表》真实、完整,2014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七、审议《关于<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
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
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
供保证。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
八、审议《关于续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坚持独立、客
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圆
满完成了公司 2014 年度审计工作。我们同意公司 2015 年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
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
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
十、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
整事项。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实施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