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 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将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89 号《关于核准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 2,7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 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6,000,000.00 元。截至 2011 年 8 月 11 日止,扣 除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 58,738,9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97,261,10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喜验字【2011】第 01045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金额 756,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58,738,900.00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97,261,100.00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546,940,180.07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94,128,907.74 超募资金用于支付收购常州泰康制药有限公司股权 78,030,479.7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2,159,803.65 减: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21,336.14 应结余额 0 实际余额 0 注:鉴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6.4.8 相关规定,经保荐机构和银行机构同意,公司一次性将全部节余募集资金 321,336.14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并已将全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审批制度,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 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民生银 行石家庄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协议规 定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存款类型 年末余额 131080130018150042685 活期 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131080130608510001925 定期 0 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 1001014210014713 活期 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572050100100015370 活期 0 合 计 0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 (二) 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1 年 09 月 0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3,000 万元永久补 充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流动资金。 2012 年 3 月 12 日,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超募资金购 买常州诺金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常州泰康制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7,922.85 万元收购常州泰康制药有限公司 74.18%股权。2014 年 10 月 27 日三方签署 补《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之股权转让交易交割实施协议》,将投资额调整 为 7,803.05 万元,该股权受让款已于 2014 年 11 月 5 日支付完毕。 2014 年 4 月 25 日,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2,926.10 万元(含利息收入和收购泰康制 药项目过渡期亏损退回的部分收购款)永久补充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流动资金。 2015 年 4 月 15 日,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86.71 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利息收入 金额以转出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 年半年度,本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1 号—超募资金使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和本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情况。 附:《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9,726.11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69.9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1,909.9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 截止报告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本报告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调整后投 本报告期 投资进度 期末累计 是否达到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定可使用状 期实现 是否发生重 投向 资总额(1) 投入金额 (3)= 实现的效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态日期 的效益 大变化 (2)/(1) 益 承诺投资项目 2014 年 12 月 肝素系列产品产业化 否 50,000 50,000 1,483.14 52,070.10 104.14% 1,668.52 4,200.87 否 否 31 日 2014 年 04 月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2,626.35 2,626.35 0 2,623.92 99.91% 否 否 30 日 1,483.14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2,626.35 52,626.35 54,694.02 -- -- 1,668.52 4,200.87 -- -- 超募资金投向 2012 年 03 月 收购泰康制药项目 否 7,922.85 7,803.05 0 7,803.05 100.00% 617.85 2,308.66 否 否 29 日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9,326.1 9,326.1 86.79 9,412.89 100.93%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7,248.95 17,129.15 86.79 17,215.94 -- -- 617.85 2,308.66 -- -- 合计 -- 69,875.3 69,755.5 1,569.93 71,909.96 -- -- 2,286.37 6,509.53 -- -- 经 2012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 投项目因实际经营需要进行了延期,其中“精制肝素原料药产能扩大项目”和“低分子量肝素原料药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因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较原计划上市时间推后,将其延期至 2013 年 8 月;“低分子量肝素注射液产能扩大项目”因公司提 高建设标准,计划建造一个符合 SFDA(中国)、FDA(美国)和 CGMP(欧盟)的认证要求生产车间,同时公司在老厂区对低 分子量肝素注射液生产车间及时进行了改造,扩大了产能,暂时解决了短期供需矛盾,因此将其推迟到 2014 年底。 经 2013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 投项目因实际经营需要进行了延期,其中“精制肝素原料药产能扩大项目”和“低分子量肝素原料药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因公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司通过美国 FDA 认证后,加强了美国市场的开发,公司的生产线在原来设计的基础上再分出一条专用生产线,该生产线将全部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使用从美国进口的完全可追踪性的粗品肝素作为起始原料,用于生产出口到美国市场的肝素产品,因此需要对募投项目生产车 目) 间进行重新设计和改造,此外项目建设完成后还需经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新版 GMP 检查认证,因此将上述项 目推迟至 2014 年 4 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公司的控股合资公司常山凯捷健生物药物研发(河北)有限公司的研发艾本那 肽临床使用的原料药将放在研发中心的研发楼中进行小批量生产,为此需要进行改造和设备购买、安装工作,故推迟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到 2014 年 4 月。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泰康制药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是由于按照国家药监局对低分子肝素进行分类研究与完善的要 求,低分子肝素钙应属于那屈肝素钙,因江苏子公司申请转入的低分子量肝素钙注射液未进行细分及相关研究,不符合新的药 品注册有关要求,不予批准其补充申请,致使其低分子肝素钙注射液注册批件未能完成转移工作,该产品未能上市销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的情况说明 适用 公司超募资金共 17,099.76 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 2011 年 9 月 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该募集资金 3,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资金。 用进展情况 2012 年 3 月 12 日,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超募资金购买常州诺金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常州泰 康制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7,922.85 万元收购常州泰康制药有限公司 74.18%股权。2014 年 10 月 27 日三 方签署补《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之股权转让交易交割实施协议》,将投资额调整为 7,803.05 万元,该股权受让款 已于 2014 年 11 月 5 日支付完毕。 201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3,400 万元永久补充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流动资金。 2014 年 4 月 25 日,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 资金 2,926.10 万元(含利息收入和收购泰康制药项目过渡期亏损退回的部分收购款)永久补充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流动资金。 2015 年 4 月 15 日,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 资金 86.71 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利息收入金额以转出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流动资 金。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式调整情况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2011 年 9 月 8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 入及置换情况 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84.43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适用 2012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2012 年 9 月 13 日该笔资金已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2012 年 9 月 1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流动资金情况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2013 年 3 月 11 日该笔资金已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3 年 3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详见 2013 年 3 月 13 日相关公告。2013 年 9 月 12 日该笔资金已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3 年 9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2014 年 3 月 14 日该笔资金已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4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2014 年 9 月 16 日该笔资金已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4 年 9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 日起不超过 6 个月。2014 年 11 月 11 日该笔资金已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不适用 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至报告期末,鉴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6.4.8 相关规定,经保荐机构和银行机构同意,公司一次性将全部节余募集资金 32.13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按照有关规 及去向 定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募投项目“肝素系列产品产业化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超过承诺投资金额为公司使用对应募集资金滋生利息进行投资所致。 公司将以超募资金收购泰康制药项目的投资金额由 7,922.85 万元调整为 7,803.05 万元,调整原因为:①2012 年江苏子公司 在过渡期间发生 79.60 万元亏损,根据收购时股权转让合同,在此期间发生的亏损由诺金投资和常山药业分别承担二分之一, 因此常山药业收到诺金投资退回收购款项 39.80 万元。经与保荐机构和 2012 年度审计机构沟通,将项目投资金额调整为 7,883.05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万元,退回款项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②由于按照国家药监局对低分子肝素进行分类研究与完善的要求,低分子肝素钙应属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于那屈肝素钙,因江苏子公司申请转入的低分子量肝素钙注射液未进行细分及相关研究,不符合新的药品注册有关要求,不予 批准其补充申请,致使三方签署的《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合同》第一条第 4 款第(1)项之条件“目标公 司或乙方取得由广东天普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转让的低分子量肝素钙注射液(共四个规格)药品注册批件”不成就,经协商 从股权受让款中扣除 80 万元作为上述条件不成就之折损,调整后项目投资金额为 7,803.0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