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药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15-10-12
证券代码:300255 证券简称:常山药业 公告编号:2015-58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
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
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
大会选举通过次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
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10%
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日内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推荐
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期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将对初选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根据初选符合资格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
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
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
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6.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
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
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
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确保具备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6.独立董事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含本公司)不得超过5家。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8.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本公司或者本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
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
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本公
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本公司或者本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
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15 年 10 月 21 日 17:00 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
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新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311-89190181
联系传真:0311-89190182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新区银川大街北首
邮政编码:050800
特此公告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推荐人联系电话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 □ 非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 (请在类别前打“√”)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等)
其它说明:
(注:是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