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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山药业: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15-12-29  

						证券代码:300255              证券简称:常山药业           公告编号:2015-79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
决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
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
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2:30 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新区银川大街北首公司新厂区办公楼
401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高树华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28 日 15:00 至 2015 年 12 月 2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共计
238,476,55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6269%。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237,730,5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4686%;参加
网络投票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746,0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84%。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46,05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158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高树华先生、刘彦斌先生、姬胜利先生、高晓东
先生、丁建文先生、陈曦先生共 6 人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
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高树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38,470,554 股,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740,050 股。
    2、选举刘彦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38,470,554 股,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740,050 股。
    3、选举姬胜利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38,470,554 股,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740,050 股。
    4、选举高晓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38,470,554 股,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740,050 股。
    5、选举丁建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38,470,554 股,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740,050 股。
    6、选举陈曦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38,470,554 股,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740,050 股。
    相关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杜冠华先生、郑洪涛先生、王佐林先生共 3 人为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
下:
    1、选举杜冠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38,470,554 股,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740,050 股。
    2、选举郑洪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38,470,554 股,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740,050 股。
    3、选举王佐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38,470,554 股,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740,050 股。
    相关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逐项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并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林深女士、崔洁女士担任第三届监事会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邓艳娜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会,任期自本
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林深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38,470,554 股,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740,050 股。
    2、选举崔洁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38,470,554 股,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740,050 股。
    相关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审议《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津贴如下:高树华先生为每年 60 万元;其他董事(含
独立董事)为每人每年 6 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票 238,470,5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75%;反对票 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25%;弃权
票 0 股,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740,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1958%,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042%;弃权 0 股。

    (五)审议《关于第三届监事会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6 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票 238,470,5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75%;反对票 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25%;弃权
票 0 股,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740,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1958%,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042%;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的殷长龙律师和李霞律师
现场见证,并出具了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
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