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药业:关于2015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2016-02-19
证券代码:300255 证券简称:常山药业 公告编号:2016-20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常山药业”、“发行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485 号)的相关要求,
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相关事项承诺公告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关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
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树华及其关联方承诺:
“1、本人自 2015 年 4 月 10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5 年 10 月 10 日,2015 年 4 月 10
日为公司本次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份
的情况。
2、本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无减持
公司股份的计划,在上述期间内亦不会以任何形式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
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关于不向本次发行的认购
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承诺
常山药业承诺:
“1、公司未向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高树华、金鹰穗通定增 72 号资产管
理计划及其资产委托人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事项。
2、公司保证上述承诺的真实、及时、有效,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依法
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树华及其关联方承诺:
“1、本人/本公司未向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金鹰穗通定增 72 号资产管
理计划及其资产委托人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事项。
2、本人/本公司保证上述承诺的真实、及时、有效,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
则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三、关于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的承诺
新疆三河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金鹰穗通定增 72 号资产管理计划
的委托人,就参与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1、委托人认购资管计划的资金来源系委托人的自有资金,不存在任何分
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不存在优先、劣后等级安排。
2、委托人的股东出资中不存在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不存在任何
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不存在优先、劣后等级安排。
3、委托人保证上述承诺的真实、及时、有效,若违反上述承诺,则依法承
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资管计划不存在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
品,不存在任何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已不存在优先、劣后等级安排。”
四、关于公司现金分红事宜的承诺
根据《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
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以现金方式
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为确保
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章程的有效实施,公司承诺 2015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实施后,满足“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现金分红要求。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高树华承诺,确保公司上述现金分红方案实施符合公司章程的规
定,并就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特此公告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