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药业: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2017-01-23
证券代码:300255 证券简称:常山药业 公告编号:2017-2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
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高树华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赵洪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负责公司销售工作,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赵洪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 年 10 月出生,河北医科大学
药学本科毕业。1996 年 7 月-2000 年 1 月,任中铁十八局中心医院药剂师;2000
年 1 月-2002 年 5 月,任昆山龙灯瑞迪制药公司天津办事处业务经理;2002 年 5
月-2004 年 3 月,任丽珠药业天津办事处业务经理;2004 年 3 月-2006 年 9 月,
任诺氏制药辽宁泰尔药业公司事业部总监;2007 年 1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任
公司销售部大区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产品的市场开发及销售工作。
截至目前,赵洪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30,1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
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对赵洪波先生的任职资格及能力进行认真审核,认为:其
任职资格、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聘任赵
洪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工作,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