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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山药业: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04-18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
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8次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6年1月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6年2月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2015年创业
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
案登记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
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及采取措施的议案》、《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
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6年3月1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审议
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关于〈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1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6年3月2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重新审议
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时取消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6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
了《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六)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6年8月1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
了《关于〈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七)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6年9月2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
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关于选举
王金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八)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6年10月1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
了《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16年度公司运作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规范运作,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能够勤
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形。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
况的正确理解。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度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
金使用程序规范,报告期内,没有发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公司未发生实际投资
项目变更的情况。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资产重组事项。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16年,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工作,此次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高 树 华 先 生 发 行 股 份 87,082,728 股 ,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583,352,913.19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树华先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
份构成关联交易。
     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 2016 年度不存在其他与关联方发生其他关联交易的情
况,不存在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
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
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