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药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26
证券代码:300255 证券简称:常山药业 公告编号:2017-65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
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
会计准则。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利润表中新增 “其他收益”单独列报于“营业利
润”项目之上。 调增其他收益本年金额 1,909,090.48 元,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 调减营业外收入本年金额 1,909,090.48 元。
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 。
二、审批程序
2017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准则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此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的规定进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