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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山药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7-08-2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北常山生化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山药业”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常山药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7,000 万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54 号文核准,常山药业共向 1
名特定投资者合计发行了 87,082,728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99,999,995.92 元,扣除发行费用 16,647,082.7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3,352,913.19 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验证,并出具了中喜验[2016]033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以上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6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
集资金净额用于多糖及蛋白质多肽系列产品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
资额 58,335.29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入,公司董事会可
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975.57 万元,募集资金专
户余额为 38,427.91 万元(其中:累计利息收入 68.38 万元,手续费支出 0.19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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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未使用。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 年 8 月 19 日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中的 17,000 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已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归还。


     三、历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16 年 8 月 1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 17,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 2016 年 8 月 19 日至
2017 年 8 月 18 日。2017 年 8 月 16 日,公司已提前将上述 17000 万元资金全部
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相关公告发布于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公
司制度的要求,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7,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
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上市后产能的扩充和销售的增长,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证公司
的正常经营,导致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周转不足,目前公司借款均为商业性银行借
款,借款利率较高。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7,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加公司营业
利润。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4.35%计算,可为公
司减少利息负担约 739.5 万元,以实现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使股东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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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相关审议及批准程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属
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认为:

    (一)常山药业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
少公司利息负担,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常山药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已经公
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公
司章程要求。

    因此,常山药业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华泰联合对
常山药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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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吕洪斌            茹   涛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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