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药业: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04-16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
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7年2月1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
了《关于选举乔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7年3月2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
议案》。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7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的议案》、《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7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
过了《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7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7年10月2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七)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7年11月2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
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17年度公司运作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规范运作,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能够勤
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形。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
况的正确理解。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
金使用程序规范,报告期内,没有发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公司未发生实际投资
项目变更的情况。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资产重组事项。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17年,公司通过现金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常山生化药业(江苏)有限公司
25.82%股权,交易价格为8,800万元。本次交易对手方为美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美赢投资”),自然人王曙宏持有美赢投资100%股权,王曙宏与公
司现任董事、副总经理丁建文为夫妻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 2017 年度不存在其他与关联方发生其他关联交易的情
况,不存在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
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
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