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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山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15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依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
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节省财务费用,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本次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杜冠华                            王佐林




         王建房




                                                      2018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