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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山药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8-21  

						证券代码:300255            证券简称:常山药业            公告编号:2018-48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8月20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3月,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
期会计》;2017年5月,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
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
月1日起施行,同时,鼓励企业提前执行。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及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公司对现行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公司过去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本公司选择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转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中核算,不再使用“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科目。截止报告期末,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8,887,244.42 元,“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余额调整至 0.00 元。根据准则规定,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
调整。


    二、审批程序
    2018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
更,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此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