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药业: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2018-10-22
证券代码:300255 证券简称:常山药业 公告编号:2018-60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常山药业”)于2018年5
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
书》(编号:冀证调查字2018023号)。调查通知书内容为:“因你公司临时报告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公
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2018年6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书》(冀证监处罚字〔2018〕1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暂未收到《行政处罚决
定书》。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研发、生产、销售等各
项工作有序开展。
如本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
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的,公司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规定的欺诈发
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将在知悉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
移送公安机关决定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并在收到前述决定文件后对外
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次一交易日继续停牌一天后复牌。自公司股票复牌后三十
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再次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
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如公司所涉及立案调查事项最终未被
中国证监会认定为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不会因这次事件被暂停上
市。
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将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1.11.3条的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说明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和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