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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星科技: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2018-12-08  

						  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40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 3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为 48,75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0050%;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
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根据《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16 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认为 2016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
成就,其中 1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期解锁,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剩余
的 3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的 48,75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相关事宜。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6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本次股权激励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并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2、2016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
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7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
定。

       4、2017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
合相关规定。

       5、2018 年 1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

       根据《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
规定,激励对象自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限售期,预留的限制性股
票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两期按每年 50%的比例解除限售。在满足相关解锁条件
的情况下,第一个解锁期为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0%。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12 月 6 日,截至 2018 年 12 月 7
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符合《浙江星星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各项解锁条件。

序号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
 1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2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锁条件。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绩效考核目标: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
      本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锁考核年度为 2017-2018    公司 2015 年营业收入 38.85 亿元,
 3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其中第一    公司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6.47
      期解锁业绩考核指标为:以 201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亿元,相比 2015 年度增长 45.35%,
      2017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               业绩满足解锁条件。
                                                        个人绩效成就情况: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目标: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考核,
                                                        激励对象的综合考评,除 4 名激励
      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将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
 4                                                      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资格,11
      除限售依据。激励对象业绩考核达标时,则激励对象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
      按照其当期实际业绩水平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解锁之外,剩余 3 名激励对象
      解除限售。
                                                        绩效考核均合格,满足解锁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设定的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
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
相关解锁事宜。

     三、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 3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48,75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0050%。具体如下:

                                                        本期可解锁
                                       持有获授限制性                 剩余未解锁限制
     姓名               职务                            限制性数量
                                       股票数量(股)                 性股票数量(股)
                                                          (股)

     陈飞            中层管理人员              37,500        18,750             18,750
   李月环        中层管理人员            30,000      15,000         15,000

    张婷         中层管理人员            30,000      15,000         15,000

              合计                       97,500      48,750         48,750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部分第一个
解锁期解锁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 2017 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公司 201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由于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次解锁,
故本次符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 名,
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48,750 股。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可解锁
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 3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
期的 48,75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相应的解锁手续。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批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3 名激
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共 48,750 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本次
解锁的激励对象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锁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3 名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
个解锁期内按规定解锁 48,750 股,同意公司办理相应的解锁手续。

    六、监事会核实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
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锁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 3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持有的 48,75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星星科技本次解锁的各项解锁条
件均已成就;星星科技本次解锁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星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暨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