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星星科技: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2018-12-11  

						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43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12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向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发了《关于核准浙江星星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7]2300 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8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
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
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在取得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批复后,公司密切关注债券市场利率变动情况,积
极准备相关事宜。但因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债券市场利率变化造成发行公司债券
成本过高,继续推进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将不利于公司节约财务成本,优化融资
结构。因此,为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未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核
准日期 2017 年 12 月 12 日)起的 12 个月内实施首期债券发行,该批复将到期自
动失效。
     目前公司经营正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批复到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
活动造成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如再推出债券发行计划,需重新召开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进行审议,并按规定进行披露后上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