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ST 星星 公告编号:2022-109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星星 股票代码 30025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云 石雅芳 电话 0755-89458115 0755-89458115 办公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江岭路 6 号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江岭路 6 号 电子信箱 irm@first-panel.com irm@first-panel.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88,606,383.48 2,008,941,768.33 -85.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5,924,158.57 -1,308,845,902.89 91.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86,602,674.71 -1,328,047,311.59 93.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2,935,773.13 -4,125,234.70 -1,668.0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1.37 91.9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1.37 91.97% 1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本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121,232,335.00 3,227,079,631.61 -3.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15,123,900.49 321,048,059.06 -32.99%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 持有特别表决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4,439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权股份的股东 0 东总数(如有) 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萍乡范钛客网络科技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04% 144,056,026 公司 深圳市德懋投资发展有限 质押 15,00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2.58% 24,718,728 公司 冻结 15,518,254 萍乡中州信安商业管理中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6% 14,000,000 质押 14,000,000 心(有限合伙) 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5% 13,890,026 叶仙玉 境内自然人 1.27% 12,197,017 朱攀 境内自然人 0.75% 7,164,369 肖亿辉 境内自然人 0.69% 6,610,950 张正友 境内自然人 0.66% 6,344,692 李廷生 境内自然人 0.63% 6,068,300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 境外法人 0.58% 5,516,950 理有限公司-FT 星星集团有限公司为叶仙玉控制的公司。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 动人。 公司股东深圳市德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 15,518,254 股外,还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况说明(如有) 证券账户持有 9,200,474 股,实际合计持有 24,718,728 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及子(孙)公司破产重整事项 (1)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相关事项 2021 年 8 月 23 日,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萍乡中院”)作出(2021)赣 03 破申 5 号《决定书》, 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 2022 年 5 月 25 日,萍乡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一案,并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管理人。 2022 年 7 月 28 日,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同 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2 年 8 月 3 日,萍乡中院作出(2022)赣 03 破 4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公司重整 程序。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处于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2)星星触控及星星精密实质合并重整的相关事项 2021 年 11 月 17 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湘东法院”)作出(2021)赣 0313 破(申)字第 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公司子公司萍乡星星触控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星星触控”)的重整申请。 2021 年 11 月 24 日,湘东法院作出(2021)赣 0313 破 4 号《决定书》,指定江西尚颂律师事务所担任星星触控管理 人。 2021 年 12 月 20 日,湘东法院作出(2021)赣 0313 破 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星星触控及星星精密科技 (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星星精密”)实质合并重整申请。 2022 年 2 月 14 日,萍乡中院作出(2022)赣 03 民辖 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星星触控、星星精密实质合并重整 一案由萍乡中院审理。 2022 年 8 月 5 日,星星触控及星星精密实质合并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萍乡星星触控科技有限公司及 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 2022 年 8 月 9 日,萍乡中院作出(2022)赣 03 破 2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星星触控及星星精密重整计划, 终止星星触控和星星精密重整程序。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星星触控及星星精密处于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3)萍乡星珠重整相关事项 2022 年 2 月 24 日,萍乡中院作出(2022) 赣 03 破申 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公司孙公司萍乡星珠精密科 技有限公司(简称“萍乡星珠”)的重整申请。 2022 年 2 月 28 日,萍乡中院作出(2022) 赣 03 破 3 号《决定书》,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萍乡星珠管 理人。 2022 年 8 月 5 日,萍乡星珠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萍乡星珠精密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2022 年 8 月 9 日,萍乡中院作出(2022)赣 03 破 3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萍乡星珠重整计划,终止萍乡 星珠重整程序。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萍乡星珠处于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4)东莞精密破产清算相关事项 2021 年 11 月 26 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二院”)作出(2021)粤 1972 破申 3 号《民事裁 定书》,裁定受理对公司子公司星星精密科技(东莞)有限公司(简称“东莞精密”)的破产清算申请。 3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东莞二院作出(2021)粤 1972 破 2 号《决定书》及(2021)粤 1972 破 2 号《通知书》,东莞 二院指定广东君政律师事务所担任东莞精密破产管理人。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东莞精密破产清算工作正在推进中。 (5)星星玻璃破产清算相关事项 2021 年 12 月 20 日,湘东法院作出(2021)赣 0313 破申 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公司孙公司萍乡星星精密 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玻璃”)的破产清算申请。 2021 年 12 月 20 日,湘东法院作出(2021)赣 0313 破 6 号《决定书》,指定江西鸿天律师事务所担任星星玻璃管理 人。 2022 年 2 月 14 日,萍乡中院作出(2022)赣 03 民辖 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星星玻璃破产清算一案由萍乡中院 审理。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星星玻璃破产清算工作正在推进中。 2、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事项 2022 年 8 月 8 日,公司收到重整投资人立马车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马集团”)指定主体浙江立马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马科技”)提交的《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重整前,立马科技 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重整后,立马科技受让公司 600,000,000 股转增股票,持股比例为 26.45%,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立马科技为立马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应光捷、罗雪琴夫妇合计持有立马集团 51%的股权,其间接持有立马科技 51%的股 权,为立马科技实际控制人,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应光捷、罗雪琴夫妇。 3、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审核同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追溯重述后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二项内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1 年度审计结果表明 公司未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6 条的规定,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 示能否获得同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公司重整计划执行不确定性的风险 2022 年 8 月 3 日,萍乡中院作出(2022)赣 03 破 4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公司重整 程序。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若公司不能执行或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 十三条的规定,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结果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 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被认定构成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10.5.1 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退市的风险。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兰子建 2022年8月25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