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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星星:关于解除对外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2023-02-28  

                        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ST星星             公告编号:2023-010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对外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7日、2022
年5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解除对外投资协议的议案》。鉴于深圳市一二三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一二三四”)未能正常履约,且一二三四拥有的房地产开发资质会影响公司后续再
融资,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与深圳市鹏莲兴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莲兴旺”)、
一二三四、深圳市宏宇大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宇大成”)、龙震签署《深
圳市一二三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
或“主合同”),鹏莲兴旺、一二三四作为共同还款人分三期返还公司已支付的投资
款55,000万元和承担资金占用费5,113.95万元(暂计算至2022年4月26日,最终计算至
清偿日止),其中:第一期款项在协议生效之日起7日内偿还本金5,800万元及相应的
资金占用费,第二期款项在2022年12月30日偿还本金27,200万元及相应的资金占用费,
第三期款项在2023年3月31日偿还本金22,000万元及相应的资金占用费,宏宇大成、
龙震自愿对鹏莲兴旺、一二三四在上述解除协议项下含付款义务在内的 全部义务及
违约责任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解除对外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截至2022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一二三四返还的第一期款项本金5,800万元及相
应资金占用费539.29万元和第二期款项投资款本金140万元,第二期剩余投资款本金
27,060万元和相应资金占用费尚未收到。公司已向一二三四、鹏莲兴旺及相关当事人
发出催款函,并要求一二三四、鹏莲兴旺补充提供新的增信措施。具体 详见公司于
2023年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解除对外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1)。
    2023年1月13日,公司分别与深圳恒大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恒大成”)
及恒大成控股股东李俊华签署了《保证合同》及《质押合同》,恒大成自愿为《解除
协议》项下鹏莲兴旺与一二三四已到期未履行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李俊华自愿以
其持有恒大成70%的股权为《解除协议》债务人鹏莲兴旺与一二三四已到期未履行债
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解
除对外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二、进展情况
    2023年1月13日,恒大成向深圳市企业注册局递交了恒大成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材
料,并于2023年2月1日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
书》,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为恒大成办理出质设立登记手续,并将股权出质
登记情况对外公示,公示内容:“股权质押:将李俊华持有的70%股权质押给江西星
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示地址:“http://amr.sz.gov.cn/”。
    为防范鹏莲兴旺、一二三四不能履约还款的风险,公司已聘请专业机构(包括但
不限于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一二三四资产进行梳理,截至目前,资产梳理
工作仍在进行中。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担保措施以及聘请专业机构对一二三四资产进行梳理,有 利于防范鹏
莲兴旺、一二三四不能履约还款的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收回所有款项的可能性,公
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并依据会计政策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最终结果 以会计师事
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货币资金充足,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
次尚未收到的返还款项,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流动性造成影响。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一二三四、鹏莲兴旺尚未按《解除协议》约定支付第二期剩
余投资款本金27,060万元及相应的资金占用费,第三期投资款本金22,000万元及相应
的资金占用费也存在未按期履约的风险,且存在可能无法全额收回的不确定性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公司与一二三四、鹏莲兴旺及相关当事人仍在积极沟通,力争寻求妥善的
解决方案,维护公司权益不受损失。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有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
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