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浙 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山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开 山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事宜进行了核查,核查情 况如下: 一、开山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 况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11]1191 号”文核准,公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 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6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63 元/股,其中网下配售 720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 2,880 万股。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证券简称“开 山股份”,股票代码“300257”。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10,700 万股, 发行上市后总股本为 14,300 万股。 2012 年 6 月 19 日,根据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公积 金每 10 股转增 10 股的分配方案。总股本增至 28,600 万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28,60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 21,400 万股,占股份总数的 74.83%;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200 万股,占股 份总数的 25.17%。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做出的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 除股份限售的公司股东钱永春、严丽霞、曾启刚、叶德炎、黄敖齐、姜俊义、俞 雄建、彭丽娟、周祥、李达居、刘庆华、邵火车、刘金龙、刘文杰、陈杭生、浙 江博鸿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承诺:自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江晓华、胡奕忠、杨建军承诺:除前述锁定 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江晓 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六 个月内新增股份不超过该新增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二)经核查,上述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的承诺 一致;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2 年 8 月 30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068.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20 人,其中有 18 位境内自然人股 东、1 家境内非国有法人股东和 1 家境内国有法人股东。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总数 数量 流通数量 1 钱永春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2 严丽霞 230,400 230,400 230,400 3 曾启刚 4,089,400 4,089,400 4,089,400 4 叶德炎 1,069,600 1,069,600 1,069,600 5 黄敖齐 199,800 199,800 199,800 6 姜俊义 4,084,200 4,084,200 4,084,200 7 俞雄建 1,218,900 1,218,900 1,218,900 8 彭丽娟 210,000 210,000 210,000 9 周祥 130,000 130,000 130,000 10 李达居 320,000 320,000 320,000 11 刘庆华 300,000 300,000 300,000 12 邵火车 260,000 260,000 260,000 13 刘金龙 260,000 260,000 260,000 14 刘文杰 400,000 400,000 400,000 15 陈杭生 2,400,000 2,400,000 2,400,000 浙江博鸿投资顾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16 问有限公司 全国社会保障基 300,000 300,000 300,000 17 金理事会转持三 户 18 江晓华 2,300,000 1,300,000 575,000 注1 19 胡奕忠 274,300 274,300 68,575 注2 20 杨建军 441,400 441,400 110,350 注2 合 计 21,688,000 20,688,000 19,426,225 注1:江晓华为公司董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 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六个月内新增股份不超过该新增股份总额的百分之 五十,其于2009年11月18日对公司增资100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5万股,公 司于2012年6月19日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10股送10股,其共计持有公司 230万股股份。江晓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六个月内有新增股份200万股,根 据其承诺,故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数为100万股,故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数为100 万股加上其原先持有的公司30万股股份,共计130万股。 注2:胡奕忠、杨建军任公司高管。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开山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山股份限售股份持有人 严格履行了发行前所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开山股份与本次限 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开山股份本次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张宁_________________ 董文_________________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