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山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在创业板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2-12-20
证券代码:300257 证券简称:开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7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在创业板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5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5%,解除限售
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5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5%。
2.本次解禁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2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91 号”文核准,公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
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63 元/股,其中网下配售 720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
2,880 万股。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证券
简称“开山股份”,股票代码“300257”。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10,700
万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为 14,300 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做出的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
除股份限售的公司股东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投资”)承诺:自股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自完成增资工商变更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
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六个
月内新增股份不超过该新增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经核查,上述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的承诺一
致;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2 年 12 月 24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5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 人,为境内非国有法人股东。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总数 数量 市流通数量
金石投资有
1 10,000,000 5,000,000 5,000,000 注
限公司
合 计 10,000,000 5,000,000 5,000,000
注:金石投资承诺:自完成增资工商变更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
接或间接所持股份,金石投资于 2009 年 12 月 23 日完成对公司的增资。金石投
资同时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
请前六个月内新增股份不超过该新增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于 2009 年 12
月 23 日对公司增资 500 万股,共持有公司股份 500 万股,我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18 日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 10 股送 10 股,其共计持有公司 1000 万股
股份。金石投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六个月内持有公司新增股份 1000 万股,
根据其承诺,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500 万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万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9,45 68.03% 500 18,95 66.28%
7.429 7.429
9 9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0 0 0 0
3、其他内资持股 19,45 68.03% 500 18,95 66.28%
7.429 7.429
9 9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17000 59.44% 500 16500 57.69%
其中:境内自然人持股 2457. 8.59% 2457. 8.59%
4299 4299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142. 31.97% 500 9642. 33.72%
5701 5701
1、人民币普通股 9142. 31.97% 500 9642. 33.72%
5701 570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28600 100% 28600 1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开山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山股份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发行前所做出的
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开山股份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开山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