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7 证券简称:开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5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在创业板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23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81%,解除 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1,08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3%。 2.本次解禁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3 年 8 月 19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及上市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91 号”文核准,公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 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63 元/股,其中网下配售 720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 2,880 万股。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证券 简称“开山股份”,股票代码“300257”。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10,700 万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为 14,300 万股。 2012 年 6 月 19 日,根据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公积 金每 10 股转增 10 股的分配方案。总股本增至 28,600 万股。 2013 年 6 月 7 日,根据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公积金 每 10 股转增 5 股的分配方案。总股本增至 42,900 万股 公司总股本为 42,90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28,281 万股,占股份总 数的 65.9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4,619 万股,占股份总数的 34.08%。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做出的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 除股份限售的公司股东江晓华、朱建国、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 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江晓华、朱建国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同时,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完成增资工商变更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股份。江晓华、朱建国、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六个月内新增股 份不超过该新增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于2009年12月7日完成了江晓华、朱建国分别对公司增资100万股、100 万股的工商变更,于2009年12月23日完成了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增资500万 股的工商变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于2010年2月获中国证监会受理。 因此上述增资的股份属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六个月内新增股份”,应履 行“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六个月 内新增股份不超过该新增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之承诺。 (二)经核查,江晓华、朱建国、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 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的承诺一致;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 承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3 年 8 月 19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23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8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3 人,其中有 2 位境内自然人股东、 1 家境内非国有法人股东。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全称 总数 限售数量 流通数量 1 江晓华 1,500,000 1,500,000 0 2 朱建国 3,360,000 3,360,000 3,360,000 3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7,500,000 7,500,000 7,500,000 合 计 12,360,000 12,360,000 10,860,000 注:江晓华现任公司董事;朱建国原任公司高管,已于 2012 年 6 月 21 日辞职。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82,8 65.92% 12,360 270,4 63.04% 11,29 ,000 51,29 4 4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282,8 65.92% 12,360 270,4 63.04% 11,29 ,000 51,29 4 4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247,5 57.69% 7,500, 240,0 55.94% 00,00 000 00,00 0 0 其中:境内自然人持股 35,31 8.23% 4,860, 30,45 7.10% 1,294 000 1,294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46,1 34.08% 12,360 158,5 36.96% 88,70 ,000 48,70 6 6 1、人民币普通股 146,1 34.08% 12,360 158,5 36.96% 88,70 ,000 48,70 6 6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429,0 100% 429,0 100% 00,00 00,00 0 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开山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山股份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发行前所做出的承 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开山股份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开山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