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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山股份:关于签订投资合作意向书的公告2014-01-07  

						证券代码:300257             证券简称:开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1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投资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意向书项下之合作项目尚处于初期阶段,目前具体实施过程、时间、步骤
存在变动可能性。
    2、本意向书所述的拟投资合资公司尚未进行可行性研究、立项核准或备案、环
境影响审核等程序,项目建设进程存在不确定性。
    3、本意向书的实施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会的决
策程序。
    4、该项目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尚不能确定。
    5、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投资意向概述
    2014 年 1 月 4 日,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洛阳
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263)(以下简称“隆华节能”)在上海
市签订了《投资合作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公司与隆华节能拟在上海市浦
东新区共同投资组建一家从事换热器研发、设计和生产的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
司”),项目总投资 5000 万元人民币,最终以合资双方董事会审批的金额为准。
    本合作意向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约定,在合作意向书签订后,公
司尚需对项目进行详细的可行性认证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根据项目的投资
规模提交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拟进行的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本意向书所约定的建设项目用地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项目
总投资为 5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认缴出资额 2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隆华节
能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2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来源尚
未最终确定(投资事项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规定,确切金额及正式投资协议内容以
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的公告披露信息为准)。
    2、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高效换热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节能技术的研发和
节能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余热发电站的销售与系统集成(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定
为准)。
    3、隆华节能将现有高效蒸发式冷却(凝)技术供合资公司无偿使用,并保证其
对该技术享有合法所有权,确保该等技术投入合资公司后不会产生侵权纠纷。
    4、隆华节能负责合资公司生产、安装人员的组建及培训工作,将利用隆华节能
自身的市场资源为合资公司组建余热发电站推广、应用团队,协助合资公司开拓余
热发电站市场。
    5、本意向书签订后,由公司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在上海浦东的用地审批,隆华节
能给予必要的协助。
    6、本意向书签订后,由隆华节能负责合资公司设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完
成,公司给予必要的协助。
    7、自本意向书签订后三个月内,合资公司设立的立项审批、土地、工商营业执
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由公司负责全部办理完毕,隆华节能给予必要的协助,之
后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办理上述手续的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
    8、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 5 名成员组成,公司委派 2 名董事,隆华节能委派 3 名
董事;设总经理 1 名,由隆华节能委派人员担任,财务负责人由公司委派人员担任;
合资公司的技术负责人由隆华节能委派人员担任。
    9、合资公司归隆华节能合并报表,经营年度报表向公司、隆华节能双方递交。
    三、合作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
    合资公司的设立,是充分结合公司及隆华节能双方发展规划、资源条件和市场
需求,为双方加强技术合作,提升公司产品的性能提供了有利条件和良好的平台,
有利于提高双方产品组合应用的整体效果,有利于通过双方更深层次的合作为客户
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及服务,实现合作共赢的目的。
    2、存在的风险
    (1)本意向书属于投资意向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所述的
拟投资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本意向书所述的拟投资项目尚未进行立项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该项
目涉及的用地面积、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尚不能确定,合资公司
能否最终竞买取得土地均存在不确定性。
   (3)本意向书的实施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会的
决策程序。
   3、对公司的影响:
   若该项目能够顺利建成投产,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控制产品成本,提高产品整
体性能,加快公司膨胀发电站市场拓展的步伐,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四、其他
   公司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项投资的
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隆华节能签订的《投资合作意向书》。
   特此公告。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