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开山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4-04-09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浙江开山压缩机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88,089,473.1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3年度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8,808,947.31元,加上母公司上年度
剩余未分配利润199,468,842.07元,母公司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458,749,367.88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
1,933,052,732.66元。
    根据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为回报投资者,公司拟以现有股本
429,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本次派发现金
红利总金额150,15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08,599,367.88元结转到以后年
度分配。
    公司此举将回报股东,回报社会,同意分配议案。
    二、《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
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关于续聘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2008 年度以来,因审计质量较高、
服务较好,一直被聘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同意续聘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2013年度报告披露期间,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2013年度公司不存在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五、《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如下:
    公司向关联企业采购货物或接受加工劳务金额 15000 万元,公司向关联企
业销售销售货物、电费金额 45000 万元,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该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的情况予以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合规的、必要的。
    六、《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
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
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贯彻执
行提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订以来,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
    七、《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是公司根据客
观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本次项目结项的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自公司投资
开山压缩机整机项目以来,受经济形势不佳影响,行业增速明显下降,出于谨慎
使用募投项目资金的原则,结合公司稳健经营策略和对经济形势、行业发展、市
场需求的研究判断,现有投资规模和产能完全能够满足未来一段时间的市场需
求,继续投入募投资金的难以取得理想的经济效益。因此,公司提出对上述项目
结项是有必要的,可以有效控制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后续生
产经营和长远发展,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因此,同意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


    独立董事:方怀宇、谢雅芳、樊高定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