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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山股份:关于公司被确定为浙江省第一批“三名”培育试点企业的公告2014-11-25  

						证券代码:300257         证券简称:开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7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被确定为浙江省第一批“三名”培育试点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三名”工程的若干意见》(浙政发
〔2013〕58 号)和《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一批“三名”培育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浙三名〔2014〕2 号)文件精神,经浙江省政府同意,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确定为浙江省第一批“三名”培育试点企业,并
与衢州市人民政府签订了试点企业责任书。
    “三名”工程是指知名企业、知名品牌、知名企业家培育工程,通过坚持市
场主导与政府推动、分类指导与重点扶持、整合资源与优化机制相结合,以创建
“名企、名牌、名家”为载体,强化扶优扶强政策导向,大力实施名企战略,培
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大力实施名品战略,创建一批享誉国内外
的区域知名品牌,培育一批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品牌企业;大力实
施名家战略,打造一支由知名企业家领衔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推动浙江省由
工业大省向工业强省、制造大省向智造强省、品牌大省向品牌强省转变, 为打造
浙江经济“升级版”注入强大动力。政府将在财政资金补助、要素资源保障、品
牌培育和保护、创新能力提升、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省第一批“三
名”培育综合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4〕196 号)及相关文件
精神,公司将获得衢州市政府对“三名”培育工程的财政资金补助 1000 万元(其
中省级补助 500 万元)以及连续 3 年给予每年 200 万元的技术攻关资助。截至本
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财政资金补助。
    公司将以本次“三名”培育工程为契机,不断深入强化研发实力和提升自主
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品牌知名度,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推动公司健康可
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