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山股份: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更正公告2015-04-22
证券代码:300257 证券简称:开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2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更正公告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15-020),经核查,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原通知部分内容有误,
现对原通知相关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附件三《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中第一节第四条: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 1.00 元
代表第 1 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
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序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号
100 总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议案除外) 100.00
1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00
2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3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
4 4.00
议案》
5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议案》 5.00
6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6.00
7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董事会 选举曹克坚为非独立董事 8.01
8.01
8 换届并推举第三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8.02 选举 TANG, YAN 为非独立 8.02
的议案》 董事
选举 Bruce P.Biederman
8.03
8.03 为非独立董事
8.04 选举毛永彪为非独立董事 8.04
8.05 选举王秋潮为独立董事 8.05
8.06 选举束鹏程为独立董事 8.06
8.07 选举陈希琴为独立董事 8.07
《关于公司监事会 选举刘广园先生为第三届
9.01
换届并推举第三届 9.01 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9
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选举方燕明先生为第三届
9.02
候选人的议案》 9.02 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10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0.00
11 《关于续聘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1.00
12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2.00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13 13.00
告的议案》
14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4.00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
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位候选人
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
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的乘积。
议案 8.01—8.04 选举 4 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持有的股份
数*4;
议案 8.05—8.07 选举 3 名独立董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持有的股份数
*3;
议案 9.01—9.02 选举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持有的
股份数*2。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全部投向某一位或几位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
的选举票进行分配。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
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现更正为: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 1.00 元
代表第 1 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
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序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号
100 总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议案除外) 100.00
1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00
2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3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
4 4.00
议案》
5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议案》 5.00
6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6.00
7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7.00
8.01 选举曹克坚为非独立董事 8.01
选举 TANG, YAN 为非独立
8.02
8.02 董事
选举 Bruce P.Biederman
《关于公司董事会 8.03
8.03 为非独立董事
换届并推举第三届
8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8.04 选举毛永彪为非独立董事 8.04
的议案》
8.05 选举王秋潮为独立董事 9.01
8.06 选举束鹏程为独立董事 9.02
8.07 选举陈希琴为独立董事 9.03
《关于公司监事会 选举刘广园先生为第三届
10.01
换届并推举第三届 9.01 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9
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选举方燕明先生为第三届
10.02
候选人的议案》 9.02 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10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1.00
11 《关于续聘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2.00
12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3.00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13 14.00
告的议案》
14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5.00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
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议案八和议案九),股东在“委托数量”项下填
报投给某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与应
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的乘积。
议案 8.01—8.04 选举 4 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持有的股份
数*4;
议案 8.05—8.07 选举 3 名独立董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持有的股份数
*3;
议案 9.01—9.02 选举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持有的
股份数*2。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全部投向某一位或几位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
的选举票进行分配。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
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除上述更正外,原通知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此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
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