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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山股份: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5-20  

						证券代码:300257           证券简介:开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2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性,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14:0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5 月 19 日--2015 年 5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19 日 15:00 至 2015 年 5 月 20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5 年 5 月 14 日
    4、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中心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曹克坚董事长
    7、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13 名,代表公司股
份 273,089,6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6573%。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11 名,代表股份 273,084,46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63.6561%。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共计 2 名,代表股份 5,200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0.0012%。
    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股东)共计 7
名,代表股份 3,999,6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32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有关人员参加
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273,084,6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2%;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 0.0018%;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6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5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273,084,6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2%;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 0.0018%;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6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5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2
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273,084,6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2%;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 0.0018%;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6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5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273,084,6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2%;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 0.0018%;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6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5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85,602,169.6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4年度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8,560,216.96元,加上母公司上年度
剩余未分配利润308,599,367.88元,母公司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565,641,320.54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
1,933,052,732.66元。为回报投资者,公司将以现有股本429,000,000股为基数,
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214,50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51,141,320.54元结转到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拟以现有股本42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10股。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273,089,6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3
决权的 0%;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9,6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占领市场,公司将对目前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压缩机、真空泵、
膨胀机、鼓风机、增压机及配件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作修改,同时
公司将实施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
和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5800 万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压缩机、真空泵、膨胀机、鼓风
机、增压机及配件生产、销售;经营性租赁业务,包括:压缩机、真空泵、膨胀
机、鼓风机、增压机等租赁业务,租赁财产买卖;空气压缩机站工程施工;货物
及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上
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5800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85800
万股。
    《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273,084,6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2%;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 0.0018%;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6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5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货物金额为10,415.79万元,未超
过公司2014年5月26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4


                                   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中的金额,其中向浙江开山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采购货物2.6万元,该公司未在《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中提及,但涉及金额较小,且金额在上述议案的预计范围内;向关联方销售货物
及电费金额为16,779.91万元,未超过原计划的金额,其中向浙江开山气动工具
有限公司、衢州开山橡塑有限公司、浙江开山钎具有限公司、开山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47.39万元,上述4个关联公司
未在《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中提及,但涉及金额较小,
且金额在上述议案的预计范围内。
    根据2014年公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预计本公司及子公司2015年向
关联方浙江开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开山缸套有限公司、浙江开山工程机械
有限公司、衢州开山橡塑有限公司、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开山银轮
换热器有限公司、浙江卧龙开山电机有限公司采购货物或接受加工劳务金额
15,000万元,预计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浙江开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荣节能
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开山缸套有限公司、浙江开山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浙江
开山银轮换热器有限公司、开山工程机械(香港)有限公司、浙江卧龙开山电机
有限公司销售货物、电费金额35,000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4,877,72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8976%;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 0.1024%;作为关联方的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曹克坚、TANG,
YAN、毛永彪回避了本议案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6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5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曹克坚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73,084,4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1%;


                                   5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4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00%。
    (2)关于选举 TANG, YAN 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73,084,4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1%;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4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00%。
    (3)关于选举 Bruce P.Biederman 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73,084,4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1%;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4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00%。
    (4)关于选举毛永彪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73,084,4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1%;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4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00%。
    (5)关于选举王秋潮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73,084,4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1%;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4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00%。
    (6)关于选举陈希琴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73,084,4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1%;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4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00%。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曹克坚、TANG, YAN、Bruce P.Biederman、毛永彪为公司


                                   6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王秋潮、陈希琴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2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投
票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上述两位独立董事的简历已于股东大会召开前提交给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由于公司董事会原提名
的独立董事束鹏程先生尚未取得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公司将尽快按规定补选独立董事一名。
    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三位独立董事樊高定、方怀宇、
谢雅芳将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公
司感谢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的贡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
案》。
    (1)关于选举刘广园为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73,084,4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1%;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4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00%。
    (2)关于选举方燕明为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73,084,4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1%;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4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00%。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刘广园、方燕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以上监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非
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 2015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
赵晓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中的余虹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7
职务,但将继续在公司工作。公司感谢余虹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的贡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按照《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同时参照其他公司独
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自 2015 年起,公司独立董事的薪
酬为每人每年 10 万元(税前)。独立董事为公司事项所发生的差旅费等按公司规
定据实报销。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273,084,6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2%;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 0.0018%;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6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5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273,084,6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2%;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 0.0018%;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6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5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将使用超募资金中 250,00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
需的流动资金,占剩余超募资金的 23.19%。本次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不直接或间接用于项目投资、新股配售或申购、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等交易,
也不存在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273,084,6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2%;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8
有效表决权的 0.0018%;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6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5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273,084,6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2%;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 0.0018%;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6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5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273,084,6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2%;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 0.0018%;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273,084,6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2%;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 0.0018%;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6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5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胡小明、吴钢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9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开
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