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7 证券简介:开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2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性,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14:0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5 月 19 日--2015 年 5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19 日 15:00 至 2015 年 5 月 20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5 年 5 月 14 日 4、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中心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曹克坚董事长 7、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13 名,代表公司股 份 273,089,6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6573%。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11 名,代表股份 273,084,46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63.6561%。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共计 2 名,代表股份 5,200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0.0012%。 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股东)共计 7 名,代表股份 3,999,6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32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有关人员参加 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273,084,6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2%;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 0.0018%;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6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5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273,084,6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2%;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 0.0018%;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6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5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2 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273,084,6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2%;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 0.0018%;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6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5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273,084,6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2%;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 0.0018%;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6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5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85,602,169.6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4年度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8,560,216.96元,加上母公司上年度 剩余未分配利润308,599,367.88元,母公司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565,641,320.54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 1,933,052,732.66元。为回报投资者,公司将以现有股本429,000,000股为基数, 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214,50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51,141,320.54元结转到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拟以现有股本42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10股。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273,089,6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3 决权的 0%;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9,6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占领市场,公司将对目前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压缩机、真空泵、 膨胀机、鼓风机、增压机及配件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作修改,同时 公司将实施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 和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5800 万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压缩机、真空泵、膨胀机、鼓风 机、增压机及配件生产、销售;经营性租赁业务,包括:压缩机、真空泵、膨胀 机、鼓风机、增压机等租赁业务,租赁财产买卖;空气压缩机站工程施工;货物 及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上 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5800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85800 万股。 《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273,084,6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2%;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 0.0018%;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6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5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货物金额为10,415.79万元,未超 过公司2014年5月26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4 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中的金额,其中向浙江开山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采购货物2.6万元,该公司未在《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中提及,但涉及金额较小,且金额在上述议案的预计范围内;向关联方销售货物 及电费金额为16,779.91万元,未超过原计划的金额,其中向浙江开山气动工具 有限公司、衢州开山橡塑有限公司、浙江开山钎具有限公司、开山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47.39万元,上述4个关联公司 未在《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中提及,但涉及金额较小, 且金额在上述议案的预计范围内。 根据2014年公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预计本公司及子公司2015年向 关联方浙江开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开山缸套有限公司、浙江开山工程机械 有限公司、衢州开山橡塑有限公司、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开山银轮 换热器有限公司、浙江卧龙开山电机有限公司采购货物或接受加工劳务金额 15,000万元,预计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浙江开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荣节能 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开山缸套有限公司、浙江开山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浙江 开山银轮换热器有限公司、开山工程机械(香港)有限公司、浙江卧龙开山电机 有限公司销售货物、电费金额35,000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4,877,72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8976%;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 0.1024%;作为关联方的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曹克坚、TANG, YAN、毛永彪回避了本议案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6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5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曹克坚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73,084,4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1%; 5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4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00%。 (2)关于选举 TANG, YAN 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73,084,4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1%;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4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00%。 (3)关于选举 Bruce P.Biederman 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73,084,4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1%;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4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00%。 (4)关于选举毛永彪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73,084,4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1%;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4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00%。 (5)关于选举王秋潮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73,084,4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1%;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4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00%。 (6)关于选举陈希琴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73,084,4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1%;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4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00%。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曹克坚、TANG, YAN、Bruce P.Biederman、毛永彪为公司 6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王秋潮、陈希琴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2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投 票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上述两位独立董事的简历已于股东大会召开前提交给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由于公司董事会原提名 的独立董事束鹏程先生尚未取得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公司将尽快按规定补选独立董事一名。 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三位独立董事樊高定、方怀宇、 谢雅芳将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公 司感谢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的贡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 案》。 (1)关于选举刘广园为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73,084,4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1%;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4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00%。 (2)关于选举方燕明为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73,084,4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1%;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4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00%。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刘广园、方燕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以上监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非 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 2015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 赵晓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中的余虹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7 职务,但将继续在公司工作。公司感谢余虹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的贡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按照《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同时参照其他公司独 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自 2015 年起,公司独立董事的薪 酬为每人每年 10 万元(税前)。独立董事为公司事项所发生的差旅费等按公司规 定据实报销。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273,084,6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2%;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 0.0018%;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6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5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273,084,6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2%;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 0.0018%;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6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5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将使用超募资金中 250,00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 需的流动资金,占剩余超募资金的 23.19%。本次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不直接或间接用于项目投资、新股配售或申购、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等交易, 也不存在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273,084,6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2%;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8 有效表决权的 0.0018%;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6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5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273,084,6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2%;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 0.0018%;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6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5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273,084,6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2%;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 0.0018%;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273,084,6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2%;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 0.0018%;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 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94,605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5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胡小明、吴钢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9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开 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