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山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4-18
证券代码:300257 证券简称:开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8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
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
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
的列报。对于实施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
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30 号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 本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经修订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
理。
2. 本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
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
7,713,401.46元,营业外支出329,860.27元,调增2016年度资产处置收益
7,383,541.19元。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
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