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7 证券简称: 开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5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进行关联交易暨资产收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购控股股东开山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山控股”)的部分房产、土地以解决产品生产场地受 限的问题。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与开山控股签署了《公司资产转让协议》。 2.开山控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此次与开山控股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2票回避表 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进行关联交易暨资 产收购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曹克坚、TANG,YAN回避表决。公司的监事会对该项关 联交易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4.此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经济开发区凯旋南路10号1幢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克坚 注册资本:11340万元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 实际控制人:曹克坚 2、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构成了关联交易。 3、开山控股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营业收入 3,091,606,331.20 2,576,050,512.67 2,023,586,912.71 净利润 51,101,452.69 48,833,158.89 52,420,418.25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 1,362,458.46 1,858,928.78 9,584,198.35 所有者的净利润 净资产 3,818,764,143.27 3,788,034,648.77 3,901,817,126.86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标的位于衢州市凯旋西路9号19幢,建筑面积为5182.15㎡,一宗国有出让工业用 地使用权面积为7350.73㎡。 (1)一幢单层钢结构工业用房(证号201309013),建筑面积为5182.15㎡。 (2)一宗国有出让工业用地(证号2013-3-0100991),地号为3-340-4-2,使用 权面积为7350.73㎡。 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一幢单层钢结构工业用房 1,434,739.80 3,104,108.00 1,669,368.20 116% 一宗国有出让工业用地 904,155.20 2,756,524.00 1,852,368.80 205% 资产总计 2,338,895.00 5,860,632.00 3,521,737.00 151% 2、上述交易资产权属人为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 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 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衢州市华创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9 年 2 月 27 日出具的衢华房评字第 [2019]05003 号《关于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衢州市凯旋西路 9 号 19 幢房地 产市场价格评估报告》,公司拟收购的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价值为 5,860,632.00 元。经协商,公司拟按评估价作价,以自有资金收购上述资产,即收购 价合计为 5,860,632.00 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开山控股发生的交易金额为5,860,632元,双方签署后生效。支付方式 为现金,双方签订合同后支付。 2、转让产生的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3、转让双方的各项办理手续双方应积极配合处理。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该次关联收购主要是解决产品生产场地受限的问题。进行此次关联交易后,不会 与控股股东产生同业竞争,也能保持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购控股股东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房产、土地以解决产品生产 场地受限的问题。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9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开山控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10.85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审查,公司与开山控股 进行的关联交易内容公平、价格合理。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与控股股东进行关联交易暨资产收购的议案》时,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也没有代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未发现上述关联交 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实施。 十、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本次交易经监事会审核同意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与开山控股发生的关联交 易是上市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是有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十一、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决议。 4.协议。 5.评估报告。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