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19年10月14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该次会议”),审议公司该次会议的 相关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与要求,对该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在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材 料后,发表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关于关联交易情况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与控股股东进行关联交易暨股权收购的议案》,询 问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此次偶发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背景情况,我们认为上述偶发性 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 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秋潮、陈希琴、申江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