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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山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10-25  

						证券代码:300257           证券简称:开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9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

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
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 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
相应调整,并将适用于企业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会〔2019〕16 号通知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
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 号通知及附件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

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根据

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
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
“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二)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
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
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
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
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涉及

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