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7 证券简称:开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在浙江省衢州市经济开发区凯旋西路 9 号公司会议中心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0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 召集,董事长曹克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 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18 名,代表公司股 份 558,370,03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5.078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共计 9 名,代表股份 553,798,64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4.5453%;通过网络 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共计 9 名,代表股份 4,571,38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0.5328%。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共 15 人 , 合 计 持 有 股 数 12,110,2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1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 6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 7,538,8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8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9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 4,571,3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28%。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 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558,028,7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389%; 反对股数 34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611%;弃权股数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768,906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17%;反对 3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558,028,7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389%; 反对股数 34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611%;弃权股数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768,906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17%;反对 3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558,028,7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389%; 反对股数 34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611%;弃权股数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768,906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17%;反对 3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558,028,7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389%; 反对股数 34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611%;弃权股数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768,906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17%;反对 3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557,928,2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209%; 反对股数 441,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791%;弃权股数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668,406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518%;反对 44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4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12,966,5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7.4353%; 反对股数 34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2.5647%;弃权股数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00%;作为关联方的开 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曹克坚回避了本议案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545,062,198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768,906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17%;反对 3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558,028,7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389%; 反对股数 34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611%;弃权股数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768,906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17%;反对 3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558,028,7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389%; 反对股数 34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611%;弃权股数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768,906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17%;反对 3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558,028,7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389%; 反对股数 34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611%;弃权股数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768,906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17%;反对 3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557,994,74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328%; 反对股数 375,28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672%;弃权股数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734,92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011%;反对 375,2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9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其通过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胡小明、黄乔乔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开 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