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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山股份: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2020-12-25  

                        证券代码:300257           证券简称:开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6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84号)文件,浙江开山

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山股份”或“公司”)向开山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135,635,018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1,099,999,995.9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7,026,586.96元(不

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2,973,409.0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0〕639号)予以验证。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

集说明书》,公司所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印尼SMGP

240MW 地热发电项目第二期”和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亿美元)          (万元)
         印尼SMGP 240MW地热发电
    1                                    4.77            105,000
               项目第二期
    2         补充流动资金                /               45,000

               合计                      4.77            150,000
       根据《验资报告》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1,072,973,409.02元,少于拟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做出相应调整。调整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调整后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亿美元)         (万元)       投入额(万元)
       印尼SMGP 240MW地热
 1                                4.77           105,000          105,000.00
           发电项目第二期
 2          补充流动资金           /              45,000           2,297.34

            合计                  4.77           150,000          107,297.34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2020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

 审议本事项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0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调整是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情况做出,符

 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

 入金额事项。

       3、2020年12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调

 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事项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

 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

 入金额。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上市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决定调整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相关事宜,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中信证券对公司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