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山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15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1年4月14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该次会议”),审议公司该次会议
的相关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与要求,对该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在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
材料后,发表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该
所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关联交易情况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询问
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此次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背景情况,我们认为上述日常性关
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项
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进行关联交易暨股权收购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与控股股东进行关联交易暨股权收购的议案》,询
问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此次偶发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背景情况,我们认为上述偶发性
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
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秋潮、陈希琴、申江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