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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山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1-04-15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山股
份”)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经
营的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关键环节、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募
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编制真实、
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为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
的控制提供了保证。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0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独立董事对于担保事项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
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
是的态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我们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开山压
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审计报告》,结合该专项
说明,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是: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17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
SMGP 公司向银团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的印尼控股孙公司 PT Sorik Marapi Geothermal Power(以下简称“SMGP
公司”)因投资建设 240MW 地热发电项目需要,向由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以下简称“中国进出口银行”)牵头组建的银团(以下简称“银团”)申请不
超过 1 亿美元和 9.6 亿元人民币境外投资银团贷款(境外投资贷款),贷款期限
不超过 10 年,贷款综合成本不超过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
    公司控股股东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山控股”)为支持
开山股份战略转型,为本次境外投资银团贷款提供了股票质押担保。
    公司对上述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SMGP 公司作为公司控股的下属公司,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
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
效。
    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或个人提供
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2008 年度以来,因审计质量较高、
服务较好,一直被聘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0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及电费金额为 25,879.68 万元;向关联
方销售货物及电费金额为 4,112.51 万元(含房屋租赁收入 35.03 万元),均未
超过原计划的金额。
    根据 2020 年公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规则,预计本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向各关联方采购货物或接受
加工劳务、电费金额 37,000 万元,预计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各公司销售货物、电
费金额 10,000 万元。
    经审查,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交易以
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76,657,321.00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20 年
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7,665,732.10 元,加上母公
司上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 878,972,222.16 元,母公司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
润为 1,127,963,811.06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
2,444,211,324.99 元。
    为回报投资者,公司拟以现有股本 993,635,018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 29,809,050.54 元,剩余
未分配利润 1,098,154,760.52 元结转到以后年度分配。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
示同意。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劵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
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进行关联交易暨股权收购的议案
     经审查《关于与控股股东进行关联交易暨股权收购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15,809,025.89 元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开
山联合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
     八、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经审查,本次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也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
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一致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查,本次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所规定的独立董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一致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秋潮、陈希琴、申江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