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山股份:关于印尼控股子公司PT Sokoria地热公司PPA修正稿得到批准及确认项目商业运营时间表的公告2021-12-27
证券代码:300257 证券简介:开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1
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印尼控股子公司 PT Sokoria 地热公司
PPA 修正稿得到批准及确认项目商业运营时间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通过控股子公司
新加坡KSORKA公司(以下简称“KS ORKA”)收购了PT Sokoria地热公司(以下
简称“SGI”)(详见公告编号2016-053),并于2017年2月完成了SGI持有的30MW
地热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购电协议(以下简称“PPA”)的股东变更
手续(详见公告编号2017-003)。该购电协议与印尼电力公司(以下简称“PLN”)
签署,规定项目分六期建设,每期机组5MW(6×5MW),时长为每机组投入商业运
营后30年;购电价格基价为12.5美分/千瓦时,美元计价、支付;PLN对项目可用
发电量的80%照付不议。
公司收购SGI后,因SGI开发技术及模式与2014年11月签署的PPA不一致、项
目开发进度要求与当地的电力增长需求不匹配等原因,SGI据此向印尼电力公司
PLN申请修改2014年11月签署的PPA。
近日,印尼电力公司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批准了《SGI项目PPA修正稿》(以
下简称“修正稿”),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机组目标上网额定容量、时间的修改
原PPA规定,30MW分六期投入商业运营,每期机组上网额定容量为5MW,目标
商业运营时间分别为2018年12月,2019年12月,2020年12月,2022年12月,2023
年12月,2024年12月。
修正稿规定,30MW分四期投入商业运营。各期机组目标上网额定容量、商业
运营时间见表1:
编号 目标额定容量(MW) 目标商业运营时间
第一机组 5MW 不迟于2022年3月底
第二机组 3MW 2022年12月
第三机组 11MW 2024年12月
第四机组 11MW 2025年12月
项目投入商业运营截止日期 30MW 2026年6月30日
表 1:修正稿规定各机组目标额定容量及投入商业运营时间
除第一机组外,SGI 需在每一机组投入商业运营前 12 个月向 PLN 递交该机组
的《开发意向确认通知书》,承诺该机组有约束力的上网额定容量、商业运营日。
若任一机组未能在有约束力的商业运营日投入商业运营,SGI 有 90 天的宽限期,
之后应按日缴纳违约赔偿金。
若某一期商业运营年份与上述目标不同,在书面通知PLN之前,须获得PLN
系统计划部门的批准。
2、关于照付不议(80%)以外部分电价的调整
修正稿规定,针对第三、四机组照付不议以外部分,其电价在基准电价基础
上降低5%。
3、关于结算方式的修改
印尼央行在2016年出台了关于银行以及国有公司外汇交易的相关法规。修正
稿规定,在签署修正稿90日内,SGI应得到印尼央行的豁免函(下称“豁免函”),
批准SGI向PLN收取美元。若未能得到豁免函,PLN、SGI需和三家国有银行PT.Bank
Rakyat Indonesia (Persero) Tbk.(下称“BRI”)、PT. Bank Negara Indonesia
(Persero), Tbk.(下称“BNI”)及PT Bank Mandiri (Persero) Tbk.(下称
“Mandiri”)分别签署《三方货币兑换协议》。《三方货币兑换协议》明确,
由PLN根据换汇日上午10点雅加达银行间同业现货汇率(JISDOR),将等额印尼
盾支付给SGI印尼盾账户,再由银行换成足额美元支付给SGI美元账户。PLN的付
款义务在SGI美元账户收到了足额美元后方被视为履行完成。
截至修正稿签署日,SGI已与BRI签署了《三方货币兑换协议》,该协议文本
作为修正稿附件,属于修正稿的一部分。
4、增加履约困难条款
在PPA签署后,若任一方因未预见、非人为过失、对项目的经济性造成重大
影响的事件,对该方履行PPA的能力造成实质性影响,且该影响在采取审慎措施
和代替性方案后仍未消除(“履约困难事件”),受影响的一方可建议合理、恰
当的临时性措施(若有必要,对协议章节做出调整),以抒缓履约困难事件的不
利影响。双方应秉持诚意讨论,但双方均批准临时性措施前,任一方无义务对协
议作出任何调整,任一方的履约责任、协议中的权利亦不受影响。
5、其他未变动关键内容:
基础电价为12.5美分/千瓦时。每一合同月实际电价在12.5美分/千瓦时基础
上,受美国生产者物价指数影响变化。
除电费外,在第一机组商业运营后PLN亦为SGI支付输电费用,输电费用为
0.179美分/千瓦时。
第一机组商业运营后,PLN即按照基础电价的100%执行80%照付不议义务。
每一期机组在调试期间,按照基础电价25%支付调试上网部分的电费。
PPA时长为每机组投入运营后30年。
SGI项目第一个机组已于2020年初完成全部建设,修正稿签署后,PLN当地部
门即可与SGI进入第一期电站运行调试阶段。第二个机组已完成资源钻探。
特此公告。
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