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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山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3-31  

                        证券代码:300257             证券简称:开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开山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拟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开山能源装备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
       供人民币 9,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为
       其提供过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开山能源装备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担保人”)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衢州分行(以下简称“借款行”)申请人民币 9,000 万元综合授信。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和借款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被担保人与借款行签订
的《综合授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开山能源装
备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人民币 9,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在
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开山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03 月 18 日
    注册地点:衢州市柯城区凯旋西路 9 号 18 幢 1 号
    法定代表人:曹克坚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经营范围:膨胀机、工业冷冻机、压缩机及配件制造、销售、安装;电站投
资及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
证经营);地热发电、生物质燃料发电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被担保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 2020 年度及 2021 年第三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1、2020 年度:资产总额 61,747.01 万元,负债总额 54,275.15 万元,其中
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54,275.15 万元,净资产额 7,471.86 万元,
营业收入 57,285.46 万元,净利润 957.45 万元,资产负债率 87.90%。无重大或
有事项。
    2、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73,706.33 万元,负债总额 58,457.38 万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元,流动负债总额 58,457.38 万元,净资产额 15,248.94
万元,营业收入 50,170.19 万元,净利润 7,777.09 万元,资产负债率 79.31%。
无重大或有事项。
    注:2020 年度数据经审计,2021 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开山能源装备有限公司银行授信人民币 9,000 万
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被担保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为上述授信合同项下可发生具体业务的期间,即
2022 年 3 月 3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0 日,具体以主合同为准。主合同下被担保债
务的履行期为主合同订立日起至上述授信合同和具体业务合同下的最终到期日,
具体以主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
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
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同意公司为被
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开山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人
民币 9,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
于提高子公司融资能力,保证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且其
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被担保人担保余额人民币 9,000 万元(含本次新
增),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
    除上述事项外,2017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控股孙公司 SMGP 公司向银团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的印尼控股孙公司 PT SorikMarapi Geothermal Power(以下简称“SMGP
公司”)因投资建设 240MW 地热发电项目需要,拟向由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
行(以下简称“中国进出口银行”)牵头组建的银团(以下简称“银团”)申请不
超过 1 亿美元和 9.6 亿元人民币境外投资银团贷款(境外投资贷款),贷款期限
不超过 10 年,贷款综合成本不超过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剩余贷款本金为 7,150 万美元和 68,640 万元人民币。
    公司控股股东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山控股”)为支持
开山股份战略转型,愿为本次境外投资银团贷款提供股票质押担保。
    公司对上述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SMGP 公司作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所开发的印尼地热市场前景乐观,到目
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 SMGP 公司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该担
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开山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能源”)向银行贷款提供 1,000 万美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
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能源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到目前为
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上海能源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该担保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2.98 亿元(含本次新增),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7%。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无逾期对外
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