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山股份:2021年度述职报告(陈希琴 已届满离任)2022-04-27
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希琴 已届满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5
月6日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
规定,独立、认真的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1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职情况
及参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经历了换届,换届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6日,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上
述会议本人积极参加并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6日,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4
次,无缺席董事会、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1 年 1 月 8 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就下列事宜
进行了核查,同意以下事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4 月 14 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就下列事
宜进行了核查,同意以下事项: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
立意见、关于 2020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
况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2020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进行关联交易暨股权收购的独立意
见、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
见、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3、2021年4月19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就下列事宜进
行了核查,同意以下事项:关于提名史习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独立意见。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1、2021 年 4 月 14 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就下列事
宜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计划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进行关联交易暨股权收购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
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
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
出具的审计意见,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出建议等,不断推动完善公司考核和激励机制。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在 2021 年度任职期间对公司实际情况的现场检查工作情况如下:本人
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重点关注公司
的经营情况、公司治理、财务状况等相关事项。除了对公司现场检查的工作外,
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层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
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
态。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中做到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1年度任职期间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及
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勤勉尽责地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内对公司需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
进行了认真审核,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详情。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平、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公司
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的获得相关信息。
3、为了加深对上市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履职能力的同
时,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4、及时了解公司经营运行及重大项目的进度,并通过与审计机构沟通、到
公司实地考察、听取公司有关部门汇报等多种方式行使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召
集人的职权,履行相关义务。
七、其他工作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6日,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相关
的审批、审议程序。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也没有出现独
立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我作为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任职期限
内我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希琴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