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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山股份:2021年度述职报告(方怀宇)2022-04-27  

                                               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方怀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在2021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独立、认真的履行职
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1年度内履职情况及参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21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上述会议本人积
极参加并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6
次,无缺席董事会、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1 年 5 月 7 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就下列事宜
进行了核查,同意以下事项:关于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
独立意见、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8 月 27 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就下列事
宜进行了核查,同意以下事项: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
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3、2021 年 9 月 30 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就下列事
宜进行了核查,同意以下事项: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4、2021 年 11 月 8 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就下列事
宜进行了核查,同意以下事项: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
立意见。
    5、2021 年 12 月 22 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就下列事
宜进行了核查,同意以下事项:关于提名林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独立意见。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1、2021 年 11 月 8 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就下列事
宜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
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战略决策提出意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
行了研究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
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对公司的定期报告、
内部控制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议,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
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
工作,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在 2021 年度对公司实际情况的现场检查工作情况如下:本人充分利用
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重点关注公司的经营情
况、公司治理、财务状况等相关事项。除了对公司现场检查的工作外,本人也通
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层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积极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积
极参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中做到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本人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
日常经营状况,勤勉尽责地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内对公司需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
进行了认真审核,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详情。在今后任职期间,本人要更加深入地
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行使职权,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平、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公司
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的获得相关信息。
    3、为了加深对上市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履职能力的同
时,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4、及时了解公司经营运行及重大项目的进度,并通过与审计机构沟通、到
公司实地考察、听取公司有关部门汇报等多种方式行使独立董事的职权,履行相
关义务。


    七、其他工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审议程序。
2021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也没有出现独立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独
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我作为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任职期限内我将继
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坚
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方怀宇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