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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山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8-1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开山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宁                        联系电话:0571-85783756

保荐代表人姓名:唐青                        联系电话:0571-8577610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保荐机构每月查询公司募集资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金专户资金变动情况和大额资
                                                      金支取使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拟下半年开展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1
                      项   目                          工作内容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拟下半年开展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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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措施
1、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是                   不适用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
                                                 不适用
更及其理由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存在以下中国证监会(包括派出
                  机构)和贵所对本保荐人或者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2、报告期内中国       2022 年 6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我公司保荐的思创
证监会和本所对    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创医惠”)出具《关于对思创
保荐机构或者其    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监
保荐的公司采取    管措施认定:思创医惠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与《2021 年度业
监管措施的事项    绩预告》差异较大,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思创医惠披露的《关于前
及整改情况        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 2020 年度收入进行了差错更
                  正,导致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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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事项                                    说明
                       我公司在上市公司收到监管函件后,与上市公司一起仔细分析问
                   题原因,并落实整改,督促上市认真吸取教训,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组织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
                   并严格执行,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2022 年 2 月 25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我公司保荐的汤臣倍健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臣倍健”)出具《关于对汤臣倍健股份有
                   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认定:汤臣倍健在
                   收购 Life-Space Group Pty Ltd100%股权和广州汤臣佰盛有限公司
                   46.67%股权项目中存在:未充分、审慎评估并披露《电子商务法》实
                   施的重大政策风险,未如实披露标的资产实际盈利与相关盈利预测存
                   在重大差异的情况;商誉减值测试预测的部分指标缺乏合理依据,未
 3、其他需要报告
                   充分披露商誉、无形资产减值测试相关信息且减值测试关于资产可收
 的重大事项
                   回金额的计量不规范。上市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11.11.3
                   条、第 11.11.6 条的规定。
                       我公司在知悉上市公司受到纪律处分后,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当
                   事人应当引以为戒,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交
                   易所业务规则,履行诚实守信、忠实勤勉义务,保证上市公司经营合
                   法合规以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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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宁               唐   青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