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发出前,收到了本次会议《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 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材料,听取了相关人员对该事项的情况介绍,并 对本次会议材料进行了仔细研究,现对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而产生的关联交易,有利于 公司的发展,其交易条件公允,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申江 方怀宇 林猛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