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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本化学: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3-01-10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的规定,对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以下9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
   (1)提名蔡彤、王卓颖、毛海峰、马立凡、张宇鑫、刘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2)提名王生洪、刘胜军、饶艳超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上述9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实际工作情况,我们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规定的情形。根据上述3名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实际工作情况等,没有发现其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本次提
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对上述9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11,000万元,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法律程序。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超过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表决,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实施。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宜可以使公司可保持良好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页无正文,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
页)




        王生洪                 刘胜军                 饶艳超




                                                                  201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