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学: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3-01-10
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13-001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
1月9日上午10:00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12月28日以专
人送达、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彤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届公司董事会将于 2013 年 1 月 29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本着对公司长远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蔡彤、
王卓颖、毛海峰、马立凡、刘伟、张宇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生
洪、刘胜军、饶艳超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各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以上提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
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
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签署建筑施工合同的议案》
鉴于公司子公司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称“南通雅本”)于 2012 年 10 月 28
日与江苏省江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江建集团”)签订了标的金额为 1500 万元的《新
建年产 10 吨二对甲苯磺酸拉帕替尼等项目 101 等生产车间及其配套道路工程建筑施工
工程施工合同》,为保持项目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本次同意南通雅本与江建集团签订标
的金额为 2000 万元的《新建年产 10 吨二对甲苯磺酸拉帕替尼等项目 102、103 生产车
间及其配套道路工程建筑施工工程施工合同》,该合同项目由南通雅本发包,江建集团
承建,合同自双方审议机构审议后生效。此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
公司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满足公
司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进行资金需求的前提
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1,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期限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
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在 2013 年 1 月 28 日在太仓市浏河镇闸北路 138 号(太仓市郑和大酒店)以现
场方式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1)蔡彤:董事长,中国香港国籍,男,汉族,1970年生,硕士。历任广东省石油化
学工业总公司科员,东方国际集团科长,上海荣恒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雅本化
学有限公司总经理,雅本化学(苏州)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上海雅本化学有限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苏州雅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雅本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目前,蔡彤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1,783,933股,与实际控制人汪新芽女士
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2)毛海峰:董事,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汉族,1975年生,本科。曾
任职于永信药品工业(昆山)有限公司,2000-2003年担任苏州天马医药集团苏州天吉
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海雅本化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雅本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毛海峰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040,522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上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3)王卓颖:董事,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女,汉族,1976年生,硕士。历
任东方国际集团荣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外销员,上海子能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副经
理,上海雅本市场部经理,现任上海雅本化学有限公司董事,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苏州雅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雅本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王卓颖女士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307,347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4)马立凡:董事,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汉族,1974年生,硕士。历
任东方国际集团荣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外销员,上海雅本化学有限公司市场部副经理。
现任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海雅本化学有限公司董事,苏州雅本投
资有限公司董事,雅本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马立凡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254,411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5)刘伟:董事,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汉族,1973年生,本科。曾任
职于江都市规划设计院公司供应科,历任江都市龙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现任江都市龙腾坤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雅本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刘伟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1,511,648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6)张宇鑫:董事,中国国籍,拥有香港和新加坡永久境外居留权,男,汉族,1972
年生,硕士。曾任职于华夏证券投资银行部、西南证券投资银行部,现任上海道杰投资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道杰资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截止目前,张宇鑫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0,880,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7)饶艳超: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女,汉族,1973年生,博士。
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副教授,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振东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饶艳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
所规定的情形。
(8)王生洪: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汉族,1942年6月生,本
科。先后在美国普度大学土木系、亚里桑拿大学航空机械系和德州大学天文系进修研究,
曾获国家教育部特批教授,历任上海科技大学常务副校长、上海市政府教育卫生办公室
主任、上海大学校长、上海市高教局局长、上海市委统战部部长、上海市政协副主席,
1999年至2009年任复旦大学校长。现任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雅本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老教授协会副会长。
截止目前,王生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
所规定的情形。
(9)刘胜军: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汉族,1974年10月生,
博士。2001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历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案例研究中心
研究员、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案例研究中心助理主任、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院长助
理,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斯迈柯
特种金属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确成硅化学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锦和商
业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刘胜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
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