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学: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13-03-27
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13-021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4月17日(星期三)上午10:00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出席对象
(1)2013年4月12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会议地点:太仓市港口开发区北环路18号2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披露情况
1、审议《关于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3年度融资额度计划及同意本次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太仓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2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作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
告。
三、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4月17日,上午 9:30-10:00。
2、登记地点:太仓市港口开发区北环路18号2楼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13年4月16日上午11:30 前送
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太仓港港口开发区东方东路18号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 邮编21543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2-53641368
联系传真:0512-53642000
联系地址:太仓港港口开发区东方东路18号
邮政编码:215433
联系人:王卓颖、朱佩芳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
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二、《授权委托书》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为
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印章。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编号 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审议《关于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审议《关于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审议《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审议《关于 201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6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审议《关于2013年度融资额度计划及同意本次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
议案》
委托人对授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
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
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
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