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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本化学: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3-04-02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董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和公司文件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对《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年产 217 吨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计划项目建设期为 1 年。
由于涉及到精密仪器的进口,环节周期长,影响到项目的完工,项目实际达到可使
用状态日期为 2012 年 10 月 31 日。截止目前,项目主体车间的建设工作已完成,生
产线及设备进入调试和试生产阶段,同意募投项目延期至 2013 年 4 月 30 日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
时)会议有关事项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王生洪                       刘胜军                        饶艳超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