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14-045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上午 10:30 太仓市浏河镇浏茜 路 288 号召开,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上 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接受网络投票,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于 2014 年 10 月 23 日下午 15:00 至 2014 年 10 月 24 日下午 15:00 期间接 受网络投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计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 169,467,715 股,占雅本化学股份总数的 56.143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169,467,30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6.1430%;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40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1%。本 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蔡彤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 169,467,307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1,315,200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6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对本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经表决,同意股份 169,467,307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1,315,200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64%。 2、定价原则及发行数量 经表决,同意股份 169,467,307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1,315,200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64%。 3、发行方式 经表决,同意股份 169,467,307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1,315,200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64%。 4、销售方式 经表决,同意股份 169,467,307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1,315,200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64%。 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经表决,同意股份 169,467,307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1,315,200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64%。 6、限售期 经表决,同意股份 169,467,307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1,315,200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64%。 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经表决,同意股份 169,467,307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1,315,200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64%。 8、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经表决,同意股份 169,467,307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1,315,200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64%。 9、上市安排 经表决,同意股份 169,467,307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1,315,200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6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 169,467,307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1,315,200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64%。 (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 169,467,307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1,315,200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6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分别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 169,467,307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1,315,200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6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 169,467,307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1,315,200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6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 169,467,307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1,315,200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6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事项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 169,467,307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1,315,200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64%。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 169,467,307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1,315,200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64%。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 169,467,307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1,315,200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64%。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 169,467,307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1,315,200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64%。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 年)的议 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 169,467,307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1,315,200 股,反对 200 股,弃权 208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6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