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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本化学: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11  

						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15-017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5年4月9日下午13: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3
月30日以专人送达、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李航先生主持。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公告的中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2,607.60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8.02%,营
业利润 5,775,7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6.20%;利润总额 5,938.04 万元,较
上年同期增长 20.9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5,051.96 万元,比去年同期
增长 14.98%。详细财务数据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有关公司《2014
年度报告》中。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
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拟定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301,849,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5元(含税);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90,554,88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
本增至392,404,480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
编制和审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认为:《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详细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
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15 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25,000 万元),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总经理蔡彤先生全权处理上述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
一切事务,授权决议在 2015 年度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雅本”)及控股子
公司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农植保”)因经营需要,拟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南通雅本不超过
15,000 万元,建农植保不超过 9,000 万元)。经审议,认为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
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对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认为公司与其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
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无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该议案。详细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详细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刊登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该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济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