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学: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5-04-11
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15-018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自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八项会计准则,其中新增三项,分别
为《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
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五项,分别为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
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根据财政部要求,以上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
业范围内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
其他相关规定制定了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3.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原有会计政策及会计
制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4、变更日期
1
根据规定,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
期间的财务报告中使用外,上述其他准则于2014年7月1日(首次执行日)起施
行。
5、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
明确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等有关
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此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
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根据列报要求
将递延收益单独列报,将于下一年度摊销的长期
待摊费用调整至“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列报,将预付工程设备类款项调
整至“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
调整影响如下:
2013年1月1日 2013年12月31日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递延收益 395,0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395,000.00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464,300.28
产
长期待摊费用 464,300.28
其他非流动资产 5,985,274.80 24,049,055.72
预付账款 5,985,274.80 24,049,055.72
合计 5,985,274.80 5,985,274.80 108,161,349.09 108,161,349.09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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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
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济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3、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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