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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本化学: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5-04-11  

						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15-018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自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八项会计准则,其中新增三项,分别
为《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
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五项,分别为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
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根据财政部要求,以上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
业范围内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
其他相关规定制定了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3.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原有会计政策及会计
制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4、变更日期
                                      1
    根据规定,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
期间的财务报告中使用外,上述其他准则于2014年7月1日(首次执行日)起施
行。
    5、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
明确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等有关
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此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
    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根据列报要求
将递延收益单独列报,将于下一年度摊销的长期
    待摊费用调整至“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列报,将预付工程设备类款项调
整至“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
调整影响如下:

                             2013年1月1日                   2013年12月31日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递延收益                                                                395,0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395,000.00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464,300.28
 产
 长期待摊费用                                           464,300.28
 其他非流动资产                       5,985,274.80                     24,049,055.72
 预付账款              5,985,274.80                   24,049,055.72
         合计          5,985,274.80   5,985,274.80   108,161,349.09   108,161,349.09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

                                      2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
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济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3、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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